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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四届中国(南宁)林产品国际贸易论坛

媒体:原创  作者: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专业号: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2018/3/8 10:23:23

2014年第四届中国(南宁)林产品国际贸易论坛

2014年9月25日,中国南宁

会议总结

1.会议概要

第四届中国(南宁)林产品国际贸易论坛会场

2014年第四届中国(南宁)林产品国际贸易论坛于2014年9月25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成功召开。来自中国、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木材行业协会代表、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民间团体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士及企业代表70多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国际木文化学会、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大自然保护协会-亚洲负责任林业与贸易项目(RAFT)、欧洲森林研究所欧盟FLEGT基金、以及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主办。与以往几届论坛不同的是,此次会议以木材行业协会为着眼点,探讨中国与木制品原料供应国和消费国的行业协会如何帮助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应对木材合法性的要求,并就各国协会间如何共同推动负责任林产品贸易寻求合作机会。

第四届中国(南宁)林产品国际贸易论坛会场

2.会议主要内容

付健全,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管理司处长

整个会议共有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主办单位致辞及主旨发言。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戴广翠副主任首先致开幕词。戴主任强调,尽管近十年来中国林业产业发展很快,但我国森林资源基础薄弱,国际林产品贸易形势不容乐观。合法贸易是促进林产品贸易的基础,也是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步骤。中国政府正在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同时也允许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然后,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付建全处长做了题为“我国林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与林产品国际贸易”的主题报告,他提到目前我国林业行业有一下几个问题需要关注:一是政府监管和相关协会服务尚有缺位;二是企业应对国际市场风险能力依然不足;三是企业自律意识有待提高;四是系统宣传有待加强。随着林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深加快,企业和相关协会应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这对形成和占领市场至关重要。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行业协会在帮助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贸易摩擦等问题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会议第二阶段探讨了“林产品国际贸易与木材来源合法性要求动态”。中国林科院科信所所长、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绍志研究员系统地阐述了2013年全球林产品贸易情况并针对中国的林产品贸易特点和趋势作了简要分析。从2013年开始,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林产品出口国。中国自身木材资源不足,特别是2013年初以来北方地区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同时许多木材供应国在逐步减少原木出口,国内木材的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大。中国人造板产量在世界总产量的占比已经超过四分之一,生产地区集中,而且多数在家庭作坊式的工厂生产,技术与装备相对落后。国际对人造板和胶黏剂标准的提高对中国人造板的生产与出口造成一定的制约。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生产和贸易模式,林业生产与科技嫁接,做精良产品。泰国木材贸易协会主席Jirawat Tangkijngamwong强调:除了越来越多的政府制定禁止非法木材贸易法规外,一些大企业和非政府组织也在推动木材合法贸易,所以企业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面对这些变化,最明智的企业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变化做出最恰当的反应。另外,“木材合法性”这一议题,把政府,NGO、企业、研究机构和金融组织各利益方前所未有地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共同探讨如何应对“合法性”的新要求。NEPCon的合法性专家Alexandra Banks女士介绍了当前国际市场对木材合法性贸易的新要求。她说,虽然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关于禁止非法木材贸易的立法条文和内容有所差别,但目的都是一样的。具体来讲,就是要求进口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措施降低进口和贸易非法木材的风险。进口商往往不能单独收集到所有信息,他们必须与供应商和客户共同完成此项任务。

来自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中国的木材行业协会发言人回答提问

会议第三阶段,来自中国、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木材行业协会代表介绍了木材消费国的行业协会如何帮助企业应对木材合法性要求。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国际合作部主任张历燕博士介绍了中国木材合法性认定试点工作。她指出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已向10家中国企业颁发了木材来源合法性证书。其协会进行木材合法性认定试点最大的特点是结合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所以成本比较低。由于协会对企业进行合法性认定仍然在试点阶段,具体做法还在探索,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建设还有待加强。该体系得到木材产品出口市场的认可还需要寻求与目标市场的企业与协会的合作与交流。欧洲木材贸易联合会顾问Rachel Butler女士介绍了欧洲企业在欧盟木材法案实施之后欧洲运营商的做法以及其所在机构在英国是如果帮助企业的,并指出企业希望得到明确的指引。她说,欧美澳非法采伐法案的共同之处就是让企业来承担更多的责任,了解整个木材供应链,并采取风险规避措施。对风险的判断是个主观的,在现实中要得到一个统一的规范是不切实际的。认证可以作为证明合法性的工具之一,但认证不能使欧洲运营商豁免履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才是帮助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有效方法。另外,全球贸易论坛(GFT)是一个以贸易推动合法性的论坛,下次会议将于2015年6月在上海召开。澳大利亚木材进口商联合会总经理John Halkett先生简要地介绍了澳大利亚禁止非法采伐法案出台的背景,并指出行业协会应该积极地与政府合作,得到政府的支持,为合法木材的贸易与进口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由于企业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其成本将增加2.5%-4%,因此政府立法需要支持而不是削弱木材进口部门的发展。行业协会在为企业运营提供帮助的同时,也要建设性地应用与影响政府的政策和决定。美国国际木制品协会执行主任Cindy Squires女士介绍美国雷斯法案作为消费国出台的法律其最重要的核心要求是也是尽职调查义务。同时,她也指出,对木材企业的法律遵从不仅仅是要求他们使用合法采伐的木材,还包括使用达标的甲醛释放产品等所有法规。其协会也以木材合法性贸易为契机,加强与“品牌合作伙伴”和“诚信合作伙伴”的合作与往来。

会议第四阶段,来自泰国、缅甸、印尼和菲律宾的行业协会代表介绍了木材生产国的行业协会是如何帮助企业应对木材合法性要求的。泰国木材贸易协会主席Jirawat Tangkijngamwong介绍了泰国在合法性方面展开的工作。在泰国,以许可证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木材合法性保证项目,在运输过程中对许可证进行追踪,以保证整个供应链的合法性。未来还会针对这一体系进行升级,将纸质文档电子网络化,并将采用 尽职调查以应对不同国家市场的要 来自泰国、缅甸、印尼和菲律宾的木材行业协会发言人回答提问

求。缅甸木材贸易商协会联合秘书长Barber Cho先生阐述了缅甸在木材合法性方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建议。在缅甸森林全部是国有,木材采伐由林业局批准,由缅甸木材公司(MET)负责采伐。然而在一些边境地区、休战区,甚至是林业局管辖区仍有非法采伐现象存在。政府和企业对国际市场对合法性和可持续性的要求认识和行动不足。他建议:第一,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以保证企业的公平竞争;第二,协会自身虽然不能解决合法性问题,但可以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履行尽职调查;第三,国际社会对于缅甸加工企业的态度应该是协助,而不是一味地指责。印尼锯材和木材加工协会Bhakti Sadeli先生简要介绍了印尼在近些年积极应对打击非法采伐的相关活动。2012年印尼与欧盟签署了FLEGT VPA协议,并于2013年1月起实施木材合法性保障体系(TLAS)。 作为FLEGT 证书的过渡,颁发SLVK证书,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遇到很多挑战:一是建立内部系统需要很多高昂的费用;二是在向进口国提供合法性证明文件的同时就意味着公开商业信息,这对企业维持长期稳定的供货链是非常不利的;三是针对不同国家的不同要求,需要不断更新和改变自身体系的要求;四是对于一些小企业或者家庭作坊来讲,证明合法性将会增加其成本,而且有些成本是他们负担不起的。协会可以帮助会员强化合法采购的意识和并提供可行的操作指导,并使买家意识到由此增加的成本。菲律宾家具工业联合会前董事Myrna Castro-Bituin女士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菲律宾应对木材合法性的情况。她说,为有效推动木材贸易合法性,行业协会要与企业和政府紧密合作。各国都有相对完备的法律,菲律宾20年前就开始了这项工作,但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更好的法律执行监管体系和验证体系。

会议第五阶段围绕着行业协会如何帮助其会员减少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并保持国际市场竞争力,以及在供应链各个环节上的行业协会如何加强合作并相互支持两个主题展开自由讨论。来自行业协会、政府机构、科研机构以及NGO的代表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广东省木材行业协会:中国作为世界木材加工厂,的确进口了很多原料。但中国进口的原料中,越来越多地来自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等低风险国家,包括泰国的橡胶木也是低风险的。提升国际木材合法贸易,关键是各国政府管好各自的企业。行业协会应向有关政府部门建言献策;海关是保障一个国家所出口的木材是合法的重要部门。各国政府和行业组织应协同合作共同加强对木材的监管。

上海木材行业协会:虽然森林认证不能替代合法性验证,但我们还是鼓励企业展开认证,因为这至少是进行自我约束的积极做法。风险从源头控制,建议企业到风险小的国家(也即管理严格的国家)采购;地方协会应与国家级协会共同努力帮助企业做好木材合法性工作。另外建议国际组织,可以将木材合法性的工作重点放在热带雨林地区或风险高的地区和树种上,以提高工作效率。

中国木材和木制品流通协会:非法采伐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不仅是环境问题和技术问题,而且是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作为国家级协会,我们通常是根据地方企业和协会向我们反映问题的程度和频率来计划我们的工作。针对如何帮助企业减少非法木材贸易问题,在过去几年在协会工作的时间里,我们并没有听到太多的企业诉求。当然,行业协会应主动地去了解企业的需求,而不是等待企业找上门,并建立一套适合中国企业的尽责调查体系以提供给企业使用。另外行业协会应向企业提供有关市场供应需求信息,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美国国际木制品协会: 从美国进口商的角度来讲,采购时尽量选择风险小的供应商,但是在选择供应商的过程同时需要大量的信息进行评估,这是进口商在贸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也正在尝试在“绿色”木材进口时予以关税减免等激励机制,希望可以借助诸如WTO和APEC等机会来推动实现这些激励机制。

欧洲木材贸易联合会:行业协会对于企业应该起到领导的作用,不仅向其会员企业传达并解释信息,而且要引导他们如何去做,这也是企业会员想从协会得到的服务。

缅甸木材贸易商协会: 消费国提出合法性要求, 加工国或者出口国可能有些怨言,但是这是一个双选的过程,你若想要出口产品到上述这些消费国,你就需要遵守并符合其相关要求。

3.会议产出与建议

(1) 企业在应对木材合法性要求中遇到的困难

· 信息不对称,企业需要了解国际市场对于木材合法性的要求是什么;

· 森林认证以及木材合法性认定带来的成本增加是企业不可负担之重;且森林认证证书并不能替代木材合法性的尽职调查要求;

· 市场要求层出不穷,需要不断调整自身经营策略;

· 尽职调查迫使企业的供应链透明化,使企业面临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 在美国,对木材企业的法律遵从不仅仅是要求他们使用合法来源的木材,还包括使用达标的甲醛释放产品等所有法规。

(2) 行业协会如何帮助企业应对木材合法性要求

· 向企业传递市场信息,帮助企业找到解决方案,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市场的新要求;

· 行业协会应主动地去了解企业的需求,而不是被动等待企业找上门。地方协会应与国家级协会合作,以便更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 行业协会应积极地政府合作,政府的政策支持是企业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

· 展开成本-效益性价比研究,探讨森林认证以及合法性认定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 加强国内协会间及与国际同行协会间的交流合作,探讨制定相对通用的方法以满足不同国家的要求,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成本负担,并提高效率;

· 在国际上积极寻求对“绿色”林产品贸易的激励措施,如美国所尝试的关税减免等激励机制;

· 积极参与包括全球木材论坛(GTF)在内的木材行业协会全球层面及区域层面的交流对话,并借助这些平台了解相关信息,提升行业协会能力和意识,促进林产品贸易链条上各国行业协会间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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